本市用人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的相關政策問答
發布時間:2021-07-23一、本市用人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的相關政策有哪些?
答:《關于做好本市用人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的通知》(滬人社規〔2018〕24號)《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
二、本市用人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的補貼標準是什么?
答:每月補貼標準為以繳費當月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作為基數計算的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
三、本市用人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的補貼期限是什么?
答:補貼期限為用人單位為高校畢業生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實際月數,最長不超過一年。
四、本市用人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的受理條件是什么?
答:1、用人單位為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經營并進行稅務登記,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有關規定,符合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的企業,或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社會組織;
2、用人單位新招用具有本市戶籍、畢業、肄業、結業時間在2019年7月5日后,且畢業、肄業、結業時間至初次就業起始時間在2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3、用人單位與新招用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為其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需在為高校畢業生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并繳納社會保險后的6個月內提出申請。
五、本市用人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的辦理流程是什么?
答:本市用人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主要包括:登陸平臺、在線申請、結果公示、發放補貼四個步驟。
1)登陸平臺
申請單位訪問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經辦系統(https://zzjb.www.mrzero.cn/zzjbdl/jsp/login.html)后,使用“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登錄,點擊“勞動就業-就業補貼”進行在線申請,按步驟進行申請。
2)在線申請
申請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一)營業執照、登記證書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用人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三)《用人單位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名單》;
(四)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的身份證、畢業證書、勞動合同、戶籍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為應當審核的其他內容。
注:以上材料能讀取到政府數據的,均已實現免于提交
3)結果公示
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用人單位(小型微型企業和社會組織),區就業促進中心將對擬發放補貼的用人單位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4)發放補貼
對于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自公示通過的次月起,由區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管理部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系統按月生成的補貼名單,按規定及時將補貼劃入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