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欠薪保障金的墊付范圍和標準是多少?
答:欠薪保障金的墊付范圍包括:
1、企業應付而逾期未支付給職工的工資;
2、企業應付而逾期未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
欠薪月數不超過6個月的,墊付欠薪按照實際欠薪月數計算;超過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勞動者被欠薪時間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確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需要墊付勞動者欠薪數額的實際情況,可以將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兩個墊付項目合并使用,最高可在12個月本市最低工資總額內對勞動者進行一次性欠薪墊付。
上述本市最低工資按勞動者最后一個欠薪月時本市執行的標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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