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上海市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辦法》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上海市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1年9月3日
上海市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辦法
為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本市高層次農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推動鄉村人才振興,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關于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14號)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滬委辦發〔2018〕16號)精神,結合本市農業技術人員隊伍發展現狀,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目標
以新發展階段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為導向,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遵循農業技術人員成長規律,完善符合農業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激發農業技術人員創新創造活力,培養造就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農業技術人員隊伍,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評審機構
上海市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高評委)負責本市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
三、申報專業
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農業系列相關專業的職稱評審,并根據本市鄉村振興戰略任務和農業農村未來發展方向,適時動態調整職稱專業設置。
(一)正高級農藝師
包括從事農學、園藝、植物保護、水產、農業資源環境、農業機械化、農產品加工與質量安全、農業信息技術、農業農村發展與管理、農村合作組織管理等專業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
(二)正高級畜牧師
包括從事畜牧專業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
(三)正高級獸醫師
包括從事獸醫及野生動物保護專業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
(四)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
長期在街鎮及以下農業農村一線和各類涉農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從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申報范圍
(一)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在本市所屬企事業單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中從事農業技術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二)已辦理退休手續或當年度達到退休年齡的,不予受理(按國家規定辦理延長退休手續的除外)。
(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缺額申報。對于不設置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街鎮事業單位中,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取得突出業績的專業技術人員,由上級主管部門考核后,經區農業農村委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聯合推薦申報。
五、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三農”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身心健康,具備從事農業技術相關工作的身體條件。
(二)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農業系列(或農業相關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以上;
2.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且已轉評獲得本系列副高級職稱的,實際累計聘任副高級職稱滿5年以上,其中聘任本系列副高級職稱滿1年以上;
3.已取得其他系列正高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
4.雖暫不具備以上學歷或取得副高職稱滿3年不滿5年者,但工作業績突出、成果顯著的優秀中青年農業技術人才,且在副高級職稱任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所在單位考核推薦,經高評委會同市農業農村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可進入評審程序:
(1)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排名前5;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榮譽(如: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列入市級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等);主持省(部)級重大科技專項、主持編寫農業重大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發明專利取得省(部)級以上獎項。
(3)在農業農村政策改革研究、決策咨詢、重要農業種質資源保護開發利用、重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任務、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重大災害處置等工作中發揮了關鍵性技術支撐作用,獲省(部)級及以上主管部門認可和表彰。
(4)在涉農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從事高效設施農業、循環農業、有機農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農業技術人員,其生產經營活動取得重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
(三)論文著作條件
1.正高級農藝師、正高級畜牧師、正高級獸醫師
取得副高級職稱后,具備下列成果條件之一:
(1)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其中主送論文不少于3000字,并達到國內本專業先進水平。
(2)正式出版(獨著或獨立譯著)10萬字以上本專業的高質量、高水平學術論著(不含編著、教材、合著)。
2.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
取得副高級職稱后,具備下列成果條件之一:
(1)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其中主送論文不少于3000字。
(2)主編公開出版的全國性或省級農業學術、技術推廣著作或教材10萬字以上,并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及以上。
(3)結合本人主持或為主參與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工程設計項目或行業發展規劃等技術工作,獨立撰寫技術工作總結或技術咨詢報告2篇以上(每篇字數不得少于3000字,并由兩名本市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出具書面推薦意見),并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及以上。
3.實行代表作制度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在種源種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推進農村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重大貢獻的農業專業技術人才,可以以本人主持或主要參與培育且獲得國家認可的新品種、研發的新技術、形成的新產品、或解決重大技術或改革難題的項目報告、工作總結等作為論文著作的替代條件。
4.提交的學術著作、論文或技術報告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不予進入評審程序。
(四)考核要求
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五)繼續教育要求
取得副高級職稱后,完成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具體要求由當年度評審通知公布)。
六、評審標準
上海市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標準包括基本標準、專業理論水平、業績成果等,具體內容見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農業農村委在職稱公共服務網公布評審政策和評審通知。各有關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區農業農村委應在轄區內宣傳政策,主動發現本區域業績貢獻突出的農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并做好申報服務工作。
(二)注重擇優推薦
事業單位按照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實行缺額申報。各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應結合工作實際,擇優推薦,營造良好氛圍。各單位在考核時要注意聽取同行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意見,把握好考核的標準和條件,充分考慮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和結構。要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全面衡量,嚴格把關,保證質量,并如實出具單位考核意見。
(三)嚴格材料審核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要把好參評對象申報材料的質量關。對參評對象的技術成果、業績貢獻和評價等,須準確、真實,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突出品德與業績導向
評審工作中堅持品德、能力、業績評價標準,把學術品德和職業操守放在首位。引導農業技術人員扎根基層,服務“三農”,把論文寫在大地上,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注重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績效和創新成果,注重發現和選拔優秀中青年高級農業技術人才,并適當向基層一線的人才傾斜。將農業技術人員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探索構建體現市場和社會認可的評價指標和方法。對生產經營業績特別突出,長期在非公涉農企業(組織),以及海外歸國高層次農業技術人員,可根據有關規定通過“直通車”和“綠色通道”進行申報。
八、工作職責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本市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政策制定、綜合管理和指導監督。市農業農村委負責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評價標準的細化制定和評審工作的組織管理。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對象的職業操守、業績水平和業內影響進行審核并組織評議推薦。用人單位負責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對申報人的道德素養、專業水平、業績成果作出全面、客觀的評價,并擇優推薦。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受理,組織實施具體評審工作等,并對評審過程中產生的異議、舉報進行查實、處理。
附件:上海市農業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標準
(注:1.只接收對該政策性文件的相關咨詢;2.留言時請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