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制定本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規程和管理規定。
二、負責相關的本市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核發管理。
三、負責本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管理。
四、負責新職業和職業技能新項目的研發和管理。
五、負責本市職業技能培訓計劃、大綱和教材(講義)的開發和管理。
六、負責本市職業技能鑒定評價模式和鑒定題庫的開發和管理。
七、負責本市職業技能鑒定考務組織、協調和管理。
八、負責本市國家職業技能鑒定站(所)的標準制定、資質審核和考核管理。
九、負責本市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考評人員和督考人員的標準設立、資格審核和考核管理。
十、負責本市職業技能鑒定現場督導管理。
十一、負責本市職業技能競賽實施辦法的制定及市級一類競賽的組織、管理、協調和市級二類競賽的指導、審核、監督。負責本市參加國家技能競賽隊員的組隊、集訓、管理和國際技能競賽選手的選拔、集訓、管理。
十二、承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或交辦的其他職責任務。